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预算编制的
通 知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三家信誉好、服务周到、编制预算能力强的造价代理公司作为学校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预算编制的合作方。
二、工程类项目方案在提交校领导或学校会议决定前,须委托经学校招标确认的造价代理公司编制工程预算。
三、代理公司编制的工程预算须经过审计处进行控价审计,审计结果作为提交校领导或学校会议决定的工程类项目预算。
四、项目实施部门向委托代理公司提交工程需求时,要尽量做到内容详尽、表述完整、数字准确。
五、实施部门和资产管理处不得为了逃避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而将数额大的整体项目、系统项目拆整划零、拆大划小。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