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教财〔2023〕1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学校开展2025年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查盘点基准日
截至2025年12月20日
二、清查盘点范围
各单位截至2025年12月20日所有固定资产。
三、清查盘点责任人
各资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资产管理部负责清查盘点统筹工作。
四、工作内容
1. 账物核对。各资产使用单位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截至2025年12月20日所有固定资产逐一进行账物核对。在核对过程中,对于确认为“有物无账”(盘盈)的资产(包括自制、接受捐赠但尚未办理资产登记的固定资产),各单位应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确认为“有账无物”(盘亏)的资产,各单位应认真查找盘亏原因,并提交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包括当事人或相关人员签字的说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材料等)。根据实际盘点情况,填报本单位《2025年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附件1)。
2. 资产使用人核对。各单位对所有已入账的固定资产,分别核实资产使用人。即将调动、离职、退休的人员名下且属于本单位的工位、设备等固定资产必须提前移交本单位,由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内部资产移交、变更手续。
3. 资产管理员确认。各单位根据《山西财经大学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名单》(附件4)确认本单位已备案资产管理员,如有变动, 请填写《资产管理员确认表》(附件3)重新确认,并于12月31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3》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资产管理部(田园春),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1313办公室。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2月22日-12月31日),自查阶段。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卡片备案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填报《2025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附件1)、撰写《2025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2)。对于“有账无物”资产,严格按照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填报,确保资产代码、资产名称的准确性。所有材料签字盖章后于12月31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交到修德楼1313室(联系电话:0351-7666028),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送至资产管理部(陈建芳)。
第二阶段(1月5日-1月9日),抽查阶段。资产管理部根据各单位的资产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针对使用部门资产的账、物、卡规范管理及设备管理情况等进行抽查、核实。
第三阶段(1月9日-1月16日),完善阶段。针对自查和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各单位依据整改要求,及时完善资料,规范程序,更正错误信息。
六、工作要求
1.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本单位专人负责具体实施,逐一核对账、物、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及时填报有关表格及清查盘点报告,如实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伪造有关数据和瞒报、漏报存在的问题。
2. 各单位在盘点过程中,发现无使用维修价值且达到报废条件的资产及时提交报废处置。严禁毁坏资产卡片和账目;严禁不经批准,自行处置、擅自转让、私自变卖学校资产。
附件1:2025年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附件2:2025年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报告(模板)
附件3:资产管理员信息确认表
附件4: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名单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