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序开展,规范我校多频次、小额度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晋财规购[2025]1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实施项目
(一)适用范围:框架协议采购适用于单次采购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但需在一定时期内重复采购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类项目。
(二)截止目前已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为:多功能一体机、A4黑白打印机、 A4彩色打印机、A3黑白打印机、 A3彩色打印机、乘用车(新能源)、扫描仪、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乘用车(燃油车)、液晶显示器、复印纸、复印机、基础软件、空调机、服务器、碎纸机、投影仪、单证印刷服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不间断电源、财产保险服务、触控一体机、电梯等(详见附件一)。
(三)最新动态查询:请各单位定期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从通知栏查阅框架协议采购品目变更情况。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学习框架协议采购政策,准确把握框架协议适用范围和流程,确保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二) 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框架协议采购活动,应结合入围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供货价格、质量及便利性等因素,择优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严禁线下交易。
(三)履约管理:各采购单位需对供应商服务质量和履约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与评价。
资产管理部
2025年2月28日
附件一:已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
附件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晋财规购[20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