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购置资金,避免固定资产闲置浪费,我处将对移交回的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调剂,具体流程如下:
一、公布待调剂资产:每周一,在资产管理处网页“资产调剂”栏进行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待调剂固定资产的名称、照片、新旧程度、存放地点等。
二、实地查看:每周二上午,有需要待调剂固定资产的学院和部门,实地查看实物情况。
三、提交申请:每周二下午二点半,学院和部门将需求申请通过办公平台发送给资产管理处朱卫华。一份申请只能申请一件资产。
四、分配调帐:资产管理处根据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分配,通知学院和部门到实物存放地点领取,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调帐。
五、注意事项:分配到调剂固定资产的学院和部门应在当周内将实物搬回,否则,将重新进行调剂。
六、各部门有闲置资产,可上报资产处调剂。
附:固定资产移交登记表(资产管理处网页上下载)。
资产管理处
2020年6月8日